以益龄医院、搬运工人诊疗所、油脂公司医务室和华兴铁工厂医务室为基础的新海连市工人医院宣告建成。
新海连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新海连市工人医院并入新海连市市立医院为新浦分院并于7月1日以新海连市市立医院新浦分院开展工作。
新海连市人民委员会将新海连市市立医院及新浦分院改建为新海连市海州人民医院和新海连市新浦人民医院,两个医院为平行关系。
新海连市改名为连云港市,医院名称亦随之改为连云港市新浦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革命委员会批复,将连云港市新浦人民医院改名为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改名为连云港市人民医院。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决定:连云港市人民医院更名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