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3 浏览:1346 次
规范收发电子红包行为是加强医务人员队伍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的内在要求。近日,院纪委根据医疗服务行业特殊性和医院工作人员的身份特点,印发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收发电子红包行为管理规定》,对收发电子红包行为作出规范。
微信、支付宝既能收发红包,也可以转账,拥有“互联网+”的便利,但因其隐蔽性,成为一些人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途径,必须加强监督和防范。《管理规定》按照“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的思路,对收发电子红包的禁止性、提醒性行为,以及监督检查、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作出要求。《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医院工作人员严禁接受医药产品供应商、外包服务单位等发送的电子红包,不得在微信工作群内进行收发电子红包的娱乐活动,同时也要警惕以感谢点赞、投票、转发文章及提供医疗护理咨询服务等名义发送的电子红包,进一步划出了收发电子红包行为的纪法界线。
“制度管长远、管根本。制定本《管理规定》,填补了在我院在收发电子红包管理制度上的空白,为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纪法保障。”院纪委书记介绍。(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