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733 次
10月11日下午,由省生态环境厅核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黄昕一行7人组成的检查组至我院进行辐射安全与防护专项检查,副院长胡蓉、相关职能处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首先,黄昕听取了我院质子中心建设和核医学科衰变池改造工作推进情况,检查组仔细查阅了辐射安全管理台账资料并与相关科室进行交流。
随后,检查组先后至三院区影像科、DSA、核医学科、放疗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和访谈,重点对我院辐射防护设施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经查,检查组一致认为我院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履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按照行政许可范围开展工作,台账资料完善齐全,规范落实环保措施。(医务部 田文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