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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基本信息收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1798 次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基本信息收集制度


1.基本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各功能用房基本情况,包括各功能用房名称和编号、面积(人员容量)、固定仪器设备清单和可开展培训考核项目。

2)教师队伍基本情况,包括对应各培训考核项目教师或技术人员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等人员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

3)各培训考核任务执行情况,包括培训考核的文件资料,完成的培训考核项目名称、数量、培训考核人次数、参加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

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包括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清单,仪器使用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纪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況。

5)其他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中心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培训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2.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

      中心基本信息每半年统计一次,统计数据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真实、科学,由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科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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