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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9个专业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2095 次


7月15日,我院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文,我院呼吸、消化、神经内科、心血管、内分泌、神经外科、普通外科(肝胆)、肿瘤、急诊医学(中毒)等9个复核专业以及医学影像(诊断)、麻醉、血液内科、重症医学、妇科、传染(感染性疾病)、皮肤、老年病(老年神经内科、老年呼吸内科)、耳鼻咽喉、骨科等10个新增专业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专业。

今年3月15日至18日,我院接受了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及复核现场检查,在院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全院各专业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现场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检查组专家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院于2013年12月获批连云港市首家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来,机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为优先、遵守试验方案为基础、确保数据真实为准则,逐步开展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并不断提高研究质量和水平,加强研究者临床研究知识及技能培训,持续完善机构建设和管理。

此次资格认定及复核检查,为我院进一步提高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将以此为契机,在充分保护受试者生命和健康、维护受试者隐私和尊严的前提下,为临床试验提供客观、真实的试验数据和资料,并通过药物临床试验使临床工作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严谨,不断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科研水平。(GCP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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