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2 浏览:2849 次
各科室、病区:
现接省卫计委通知,2019年省妇幼健康科研项目和技术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科室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妇幼保健科研项目申报要求
1. 申报对象
全省县级及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综合性医院,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医药类高职高等院校。
2. 申报类别
面上项目:以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研究为主,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科医学、产科医学、新生儿医学、儿科学、遗传医学、生殖医学、计划生育、乳腺病及宫颈病防治等10个研究类别。以医疗保健机构为申报主体,计划资助50个左右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1-3万元。基础理论研究不属于支持范围。
管理项目:重点资助以下6个方向研究类别:(1)母婴安全保障机制研究;(2)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研究;(3)0-6岁儿童近视防控研究;(4)妇幼健康人才管理研究;(5)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研究;(6)现代妇幼健康管理政策研究。以医疗保健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医药类高职高等院校等为申报主体,计划资助10个左右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助额度为3万元。
3.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行的研究方案,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医学科学研究。申报研究项目获得伦理审核批件。
(2)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管理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在研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和技术路径相同,申报项目名称不同的)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5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以上的单位在职人员,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并需提供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和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的查新检索报告。面上项目的申请负责人不得为已承担在研的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未通过2015年度省妇幼保健科研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管理项目的申请负责人应有多年妇幼健康管理和政策研究经验,熟悉卫生计生和妇幼健康改革发展理论和管理政策,有一定的现场调研经验、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
(5)科研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办法(连云港市限项2项),同一科研项目负责人限定1名,每人限定申报1项。
二、妇幼健康引进新技术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全省县级及以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综合性医院,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医药类高职高等院校。
2.申报类别
以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研究为主,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科医学、产科医学、新生儿医学、儿科学、遗传医学、生殖医学、计划生育、乳腺病及宫颈病防治等10个类别。
3.申报要求
(1)新技术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符合医学伦理原则,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引进的技术为2014年及以后省内首家开展应用的新技术,技术指标处于省内领先,技术机理明确、可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好。
(3)申报的新技术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中凡涉及人体的技术必须符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技术引进时即获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审核通过(需附当时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复印件);由病案管理部门出具具体应用的病案号、3份(含)以上相关病案首页复印件,并提供典型病例的相关病案资料备查。病案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医务部章、病案管理部门章、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4)具有2016年以后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相关技术论文1篇以上。
(5)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于201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本项技术查新报告(研究类成果和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不属于申报范围)。
(6)引进新技术采取限额申报办法(连云港市限项2项),每人限定申报1项。
三 申报材料要求
妇幼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申报,分别使用《江苏省妇幼健康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江苏省妇幼健康引进新技术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须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科院内网邮箱。每个申报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还须提供一份查新检索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引进新技术还包括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9月16日中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至科技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珊 25791,汲广全27623
附件:1、江苏省妇幼健康科研项目申请书
2、江苏省妇幼健康引进新技术申请书
3、2019年省妇幼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申报汇总表
科教部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