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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347 次

1.申请信息范围

非我院主动公开、需公民个人或法人组织向医院申请公开的信息。

2.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通过邮寄或邮件形式发送申请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振华东路6号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8号楼 法务部收,邮政编码:222000

邮箱地址:申请表及有效证明文件扫描后发送至lygyyfawb@163.com

3.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答复

①经审查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医院将于审查完毕之日起15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邮寄地址;

②经审查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应于审查完毕之日起15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不属于本院所能提供的范围的,应该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拥有单位应该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

④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人信息不清楚、申请材料不全面等情况的,应该告知申请人在通知之日起15工作日内进行改正或者补正,申请人拒绝或者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⑤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提出的获取同一信息的申请,医院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该告知申请人,不重复处理;

⑥经审查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信息与自身利益无关的,可以不予提供;

⑦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⑧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⑨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我院将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人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因正当理由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5.收费标准

医院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暂不收费。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个人).doc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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