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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浏览:1019 次

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3月16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面落实《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17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院OA)、《市一院2017年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级指标推进措施》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纪要》要求,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间节点,确保落实到位。各类项目推进措施请于3月2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党办,具体措施须在4月份全面推进实施。联系人:滕芸(26521)。

2、加强创建氛围的营造,要求全员知晓共同参与创建,通过各类会议、培训、QQ群、微信群等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及推进情况进行反馈;

3、针对评审标准全面做好各类台账的集成工作。台账准备年份为2014~2017年涉及项目类别的所有台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于4月底对汇总的台账进行督查;“江苏文明在线”电子台账要求有创建工作责任分解的部门须及时上报文明创建工作电子台账,每项工作开展三日内通过QQ群(137601131)完成上报工作,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措施、活动报道及活动照片。请各相关处室于3月22日前上报联络员名单。

4、建立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例会制度,每两周一次,各相关部门需汇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5、严格一岗双责管理,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查,考核结果纳入科主任考核。

  

                        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纪要1.jpg

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纪要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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