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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浦有几所私人开设的医院和几家私人开业医生。其中有:刘一麟开设的益龄医院;张玉峰开设的协和医院;王健之开设的健之医院和路忠平医院。另外,搬运公司、油脂公司、华兴铁工厂、火柴厂等国营企业也设有医务室或诊疗所。

    2001年

  • 9月27日

    2001年9月27日,市政府连政发〔2001〕137号文,明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为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

    2018年

  • 6月

    2018年6月,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51年10月,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徐淮东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医院辐射人口800多万、编制床位2610张、建筑面积44.5万平方米、资产总值23亿元,2017年诊疗总量152万人次、出院人数10.3万多人次。现有职工2544人,专业技术人员2306人(高级职称460人、中级职称706人)。

    博士125人、硕士503人。医院设置临床与医技科室57个、病区55个,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创新团队(省市共建)1个(神经外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7个。

    医院被国家卫计委评为国家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被省卫计委确认为省级孕产妇危机重症救治中心,被市卫计委评为市级十大救治中心。成立了市口腔医院、市儿童医院、市脑科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医院被评为全市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毒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检验科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ISO15189评审认定。医院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认证机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连云港研究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卫生部内镜与微创医学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江苏省全科医生培养省级示范基地、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等综合平台。近年来,医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十佳医院、江苏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省级平安医院、江苏省实施患者安全目标合格医院、江苏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

    2017年

  • 10月

    2017年10月,医院编制床位2610张、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职工249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11人(高级职称443人、中级职称630人)。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人,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领军人才1人,省“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20人,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人才12人,市“521工程”培养对象111人。博士127人、硕士505人。设置临床与医技科室57个、病区57个、医疗中心11个、市级专病诊疗中心5个,其中省“科教强卫工程”医学创新团队(省市共建)1个(神经外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6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6个;开设专科门诊68个、专病门诊25个。新海院区于2017年7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7月1日,我院与江苏原创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美国方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共建I期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协议。年内,被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确认为国家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被省卫计委确认为第二批省级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

    2016年

  • 5月

    2016年5月16日至18日,省卫生计生委三级医院中期复核评价专家组14人,来医院进行现场复核评价。通过严格对照评审标准,评审专家组高度评价医院迎评工作,认为医院高度重视迎评工作,在医疗质量管理、护理管理、院感管理、医院文化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医院在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 8月

    2016年8月23日,医院举行了连云港市心血管病医院揭牌仪式暨2016年市心血管病高端学术论坛。揭牌成立的连云港市心血管病医院,是全市调整优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探索,有效填补了全市专科医院的空白。

    2015年

  • 4月

    2015年4月9日,灌南县人民政府、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共建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签约仪式在县政府举行,市一院党委书记、院长李小民与灌南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洁代表双方签订了合作共建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协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春科与灌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阮冰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灌南院区”揭牌。

  • 5月

    2015年5月18日,灌南县人民政府在县第一人民医院召开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成立暨院领导就职大会。灌南县副县长张文艳在会上宣读了县编办关于“灌南县新区人民医院”更名为“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文件,宣布了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理事会提议由市一院副院长施辉任院长、兼任党总支书记、市一院耿祝生任常务副院长、张友亮(县一院)、市一院吴德宜、马靓、钱苏华任副院长、王远峰(县一院)拟任党总支副书记、宋健(县一院)任工会主席的决定,从即日起,市一院将全面托管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

  • 10月

    2015年10月,根据连卫医政〔2015〕23号文,经市卫计委研究,同意医院筹建连云港市心血管病医院。

    2014年

  • 7月

    2014年7月4日,医院举行连云港市脑科医院揭牌仪式,脑科医院的成立,将为我市及周边地区脑病诊断治疗、创伤急救、人才培养提供更有利的综合性医学平台。

    2013年

  • 4月

    2013年4月,根据连卫医〔2013〕13号文,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医院筹建连云港市脑科医院。

  • 9月

    2013年9月22日,医院举行连云港市儿童医院揭牌暨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

  • 10月

    2013年10月14日至17日,省卫生厅三级医院现场评审专家组一行14人,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2012年版)》对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组充分肯定了医院近几年在发展规划、科学管理、平台搭建、人才培养、服务优化、文化建设、公益彰显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对医院迎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组在充分肯定医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医院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2012年

  • 9月

    2012年9月,根据连卫医〔2012〕50号文,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设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眼科医院。

    2011年

  • 3月

    2011年3月,根据连卫医〔2011〕22号文,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医院筹建连云港市儿童医院。

  • 4月

    2011年4月19日至20日,省卫生厅三级医院复核评价专家组一行13人,对医院进行三级医院复核评价。在召开的反馈会上,专家组高度评价了医院两年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所取得的显著成绩、亮点纷呈。同时,专家组也客观指出了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10月

    2011年10月29日,成立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 12月

    2011年12月28日,依托医院建成的连云港市口腔医院正式对外开诊,标志着我市无口腔医院成为历史。

    2010年

  • 5月9日

    2010年5月9日,为把市区优势资源向周边县城辐射,在灌南县新区人民医院举行了市一院灌南分院揭牌仪式。分院成立后,将借助市一院的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质资源,快速提升分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11月19日,根据连卫医〔2010〕83号文,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医院筹建连云港市口腔医院。

    2008年

  • 9月22日

    2008年9月22日,医院被江苏省红十字会重新认定为首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冠名名称为“连云港市第一红十字医院”。

  • 12月26日

    2008年12月26日,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改写了我市没有三甲综合医院的历史。

    2004年

  • 3月26日

    2004年3月26日,徐州医学院连云港临床学院在医院正式挂牌,标志着医院临床教学工作资质和教学任务的升格;8月18日,市政府连政发〔2004〕24号文,市东方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并入我院,体制上实行一级法人,二级管理。

    1951年

  • 10月

    1951年春,新海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工会联合会主持在新浦筹建工人医院,市总工会拨款9千万元,并抽调劳保部副部长赵学智和搬运工人诊疗所的姜慕尧负责修建房屋,筹备建院。

    经过半年多的施工,房屋修缮竣工。

    1951年10月6日,以益龄医院、搬运公司诊疗所、油脂公司医务室和华兴铁工厂医务室的人员、药品、设备、家具为基础正式开诊,以赵学智为指导员、刘一麟为副院长、姜慕尧为管理员的新海连市工人医院宣告建成!医院以工人为主要服务对象,隶属于新海连市工会联合会,并成立了以搬运公司等11个工厂企业单位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在经济上,包括工作人员工资是以院养院,自负盈亏。

    这所医院建立后,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就诊病人不仅有工人,城镇其他居民和来自周围农村的病人每天络绎不绝,日益增多。鉴于这种情况,新海连市人民委员会和卫生科经过充分的酝酿,并取得中共新海连市市委和江苏省卫生厅的同意,将新海连市工人医院并入市立医院为新浦分院。

    1999年

  • 11月

    1999年,经省教委检查评审,批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徐州医学院附属连云港医院”,从而确定了教学医院的地位,2000年1月正式挂牌。

    1994年

  • 10月

    1994年10月,我院通过了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

    1993年

  • 11月

    1993年11月,经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上报,省红十字会审核批准,医院名称冠以“连云港市红十字第一医院”,在使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名称的同时,使用“红十字第一医院”名称。

    1986年

  • 9月

    1986年9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连政发〔86〕204号文决定将“连云港市人民医院”更名为“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1980年

  • 9月

    1980年9月29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卫生局的报告,以连政发(1980)150号文批复,将市属医院恢复原名和重新命名,市第二人民医院被命名为连云港市人民医院。

    1979年

  • 8月

    1979年8月,经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批准,市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副处级单位。

    1977年

  • 11月

    1977年,原新浦区卫生院改名为新浦区人民医院,与新浦人民医院只一字之差,因而常发生混淆。因此,刘一麟等建议将市属人民医院由西向东或按建院历史排列为一、二、三、四人民医院。

    1977年11月29日,连云港市革命委员会以连革(1977)59号文批复,将四个市属医院名称改为第一、二、三、四人民医院,新浦人民医院亦即改为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

    1961年

  • 9月

    1961年9月,新海连市改名为连云港市,医院名称亦随之改为连云港市新浦人民医院,由市人委卫生局领导。

    1957年

  • 5月

    为了便于领导和有利于医疗工作的开展,1957年5月30日,经新海连市人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批准将新海连市市立医院及其分院改建为新海连市海州人民医院和新海连市新浦人民医院,两个医院为平行关系,业务由市卫生科直接领导。新海连市人民委员会5月30日以新编(牛)字第293号文件通知市立医院和新浦分院。徐州专员公署任命刘一麟副市长为院长、潘端治为副院长。

    1955年

  • 6月

    1955年6月中旬,市人民委员会卫生科分别召开市立医院和工人医院负责人会议,说明将工人医院并入市立医院的理由和根据,经过座谈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与此同时,组织力量对物资进行了清点,对账目和库存现金进行了结算。

    6月30日下午,市召开了工人医院管理委员会会议,刘一麟副院长汇报了建院以来的工作情况,市人民委员会卫生科副科长赵建伍代表政府肯定了工人医院三年以来的成绩,阐明了合并的理由和根据,经讨论,一致表示同意合并。

    6月30日晚向全院工作人员宣布,7月1日正式以新海连市市立医院新浦分院的名义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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